新湖南客户端4月2日讯(通讯员 胡伟)3月31日,在东安县人民法院大厅,当事人为法院送来了3面锦旗,感谢干警帮助,顺利拿回借款。
申请执行人湖南东安某股份有限公司,被执行人湖南某有限公司。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后,执行干警迅速行动,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;并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,由法院依法评估拍卖湖南某有限公司名下的三宗土地。拍卖过程中,因被执行人名下土地中其中一宗已有人租赁,为保证拍卖顺利进行,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,与租赁投资商雷某沟通协调,释法明理,最终雷某在拍卖阶段,主动以8732304元摘牌其租赁厂房与土地,申请执行人得以顺利拿到执行款项。
责编:张钰茜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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